引用:
作者Rana
討論這麽多,但最基本的「確診死亡」定義卻沒有好好定義。
所謂確診死亡是:
1.確診患者死亡。
2.確診患者因肺炎相關病死亡。
有人車禍死亡後發現確診。這種就是第一種,非第二種。
但如果是快樂缺氧而昏迷出車禍,這又該算第二種。
就像「打疫苗死亡」很難定義一樣。
第二類確診死亡很多是老年和慢性病,沒確診的死亡率就不低,
死亡能否歸類是肺炎相關疾病致死,很難直接劃分。
確診個案想不開自殺,該算第二種嗎?
沒確診個案被封城隔離餓死,沒病床病死⋯,算因肺炎而死,該算哪類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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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說:呆完去年是採
「全因死亡率」做判定∼但這一波好像有人質疑標準變了....

偶滴理解是:所有併發症、間接惡化原疾病等都算∼但自殺等非疾病直接因素好像不算....??
其實:還有一個名詞「背景值」如「同一族群∼不同時期滴死亡率」做對照(如:老年和慢性病、嬰幼兒等

)
另外:也有某些人主張∼「打疫苗死亡」也歸類於「染疫死亡」∼因為已被疫苗(病毒)淘汰過一輪以上了∼故有此一說....
至於:您文末所說滴情況,似乎都歸類於「超額死亡」
ps:以下,偶是越看反而越迷惑(全因死亡vs超額死亡....)
參考:
探索 67 個國家超額死亡率與COVID-19 確診死亡率之間的差距
若您有興趣深入滴話,請自行參考:
COVID-19大流行所致全球超额死亡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