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厝漢
我覺的網路實名制 很好呀 自已說的話自已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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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下的觀點論述會寫得有些長。
印象所及,之前有位PCDVD網友發文表示他可以接受網路實名制,因為他剛好跟某位名人同名同姓同字,
若google搜尋他的名字,找到的資訊幾乎都是該位名人,不見得會是他,所以對他來說網路實名制沒有差別。
我自已的話,其實我是可以接受有條件的、規劃時間拉長的、有足夠細節配套一點一滴累積經驗的、溫水煮青蛙般的網路實名制。
這裡所謂的規劃時間拉長的、有足夠細節配套一點一滴累積經驗的、溫水煮青蛙般的,一個耗時可能就會耗費二十年跑不掉,
二十年後講白了我也是人生後半了,說不定那時的我對於所謂的網路實名制,也無關痛癢了也有可能。
我承認現在的我對於所謂一步登天、一次到位的網路實名制,也會是極度反感的。
一個情境舉例,我個人在201X世代在噗浪瀏覽過的一篇文章(不要叫我把文章挖回來,時間是有些久遠了),印象所及大意是寫說,
200X∼201X世代的國民黨執政期間,其實是有規劃時間拉長的、有足夠細節配套一點一滴累積的、溫水煮青蛙般的,
一個耗時可能就會耗費二十年跑不掉的LGBT同婚的配套,這些配套要從很多細節一點一滴地去累積,
但臺灣社會的某些LGBT極端左派就不爽了,他們只想要一步登天、一次到位,於是徹底否決了國民黨所規劃的漸進式配套,
以結果論來說,就是臺灣社會2018的公投,支持同運團體意識形態的票數就是相對少數甚至絕對少數,
遺憾的是,執政的民進黨沒有把通過門檻且相對多數甚至絕對多數的民意當一回事。
如果當年跟著國民黨的配套走,LGBT同婚議題相關配套到現在溫水大概也煮了快要一半了,可惜極左激進派不想等,
於是就加速了臺灣社會內部的意識形態的極端對立,更加損耗了許多長年累積的臺灣社會資源。
再回到網路實名制議題,我同樣認為網路實名制應該要採用溫水煮青蛙的方式一點一滴地在很多細節之處先建立好配套,
而「不該」一步登天、一次到位,不然我也會不爽。累積配套的時間一拉長,消耗二十年都有可能。
我能力範圍內所能想像到的網路實名制細節配套之處的情境舉例,這裡假設以這個網址頁面下方的民眾留言板為例好了,
https://data.gov.tw/dataset/5961
(民眾留言板會延遲數秒之後才會出現,不要對公家機關的網站效能有所期待)
這裡先「假設」該頁面會顯示民眾的完整帳號名稱(目前或許因為個資法之類的原因,所以會碼掉帳號中間字串,只留頭尾字元)
首先我認為討論串介面的一個帳號,背後就是綁定一位自然人使用者,預設不能多人在短時間內共用一個帳號。
也不能一個自然人,同時申請多個帳號,在同一個討論板,輪流使用多個不同的帳號來發言(當然網管帳號就會有爭議了,吵不完)。
再來是「不能」使用所謂的「匿名」(公用)(ID名稱就是「匿名」)帳號的機制發言,這裡的意思是,一個自然人要在網路討論區發表論述,
一定要申請一個足夠一般人能夠差異化辨識的「帳號名稱」來發言,且不能使用所謂的「公用帳號」來發言,
我的網路討論串瀏覽經歷是,在一個主題之內,如果可以使用公眾帳號來發言的話,你會看到一堆「匿名」,
討論串的篇幅一多,真的會搞不清楚到底誰是誰?哪幾個匿名的篇幅屬於某發言者的觀點?真的不容易分辨,
有機會因此會錯意。
以上的論述還很概略,關於怎麼定義某些情境,細節一定會吵不完,然而所謂的網路實名制,
就是要從這樣的細節開始配套規範,並繼續一點一滴地累積配套,的確會是時間消耗戰+溫水煮青蛙。
以上都只是在規範網路ID帳號名稱的某些情境而已,「並沒有」叫你拿國民身分證上的名字等資訊去當網路ID使用
(現在的我也不認同這樣一步到位的網路實名制)。
想當然我的概略論述,就已經有機會擋到 網軍工作者 的財路了,所以我也只是講講而已,
不會有所期待政府機關真的這麼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