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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檢舉交通違規 擬修法限16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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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lion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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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20
文章: 8
引用:
作者
bigDDD
問題是這樣瘋狂開單的行為已經被法官打臉了耶
你不覺得自己講的東西怪怪的嗎?
三分鐘內打三次方向燈?
這已經是蛇行了吧?
你乾脆說方向燈的每一次閃爍都是獨立事件好了
個人也贊同該罰,
會被檢舉不打方向燈,
一定有換車道,
每次換車道本來就該打方向燈。
我覺得同一次換車道只能開一次單,
這樣就不會一秒鐘被無限切段的情形
另外,法官判決也不一定就是正確的,
不是經常有一審二審改判的嗎?
2021-02-03, 05:50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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