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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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oluba
那就意味著需要更多的警力處理這一塊
請問這一塊空缺從哪裡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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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民眾檢舉,交通部表示,原本是希望透過這種方式,協助彌補警力不足,達到維持交通秩序的效果,但檢舉案件逐年增加,光 2019 年民眾檢舉案件就多達 391 萬 4742 件,而所有舉發案件都要再經過員警核實,一來一往反而造成警力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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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末倒置的思考方式。
就是政府一直說警力不足導致違規橫行,所以民眾自發性檢舉。
民眾可以檢舉差那麼多違規,就代表有這麼多違規被發現。
可是這可能只是冰山一角。
那種閒著沒事,故意設陷阱來檢舉的百分比絕對不高。
畢竟檢舉交通違規沒有任何獎勵。
然後說檢舉很多要增加警力來開單
XXX的,不是應該增加警力去路上處理違規嗎?
路上違規少了,自然就沒得檢舉了不是嗎?
對違規停車視若無睹。說什麼警力不足。
政要出巡,抓機車沒有兩段式左轉、
機車族要開抗議路權不公的時候,突然就警力充足了。
我不敢說我不會違規,但我違規被檢舉,我會摸摸鼻子去繳錢。
我不會去檢討檢舉我的人,畢竟我是真的違規了,可能我的違規行為真的讓他受到影響。
我也不會去檢討違規檢舉制度,畢竟我是真的違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