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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lu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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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412
引用:
作者orea2004
哪裡濫用
沒違規也硬要檢舉?
會開出那麼多單就是因為有那麼多違規。
沒有違規事證開得出單子嗎?

你有想過有多少是檢舉後不舉發的嗎?
更別說有些檢舉人故意開慢車來抓違規的

所以我認為檢舉制度需要改善
需要一套既能夠舉發違規者,又能夠約束檢舉者的檢舉制度
若檢舉人檢舉一件,本身就揹上1∼5%的罰金加成
這樣檢舉人就不會濫用制度,同時又能約束檢舉人不敢違規
兩全其美啊
舊 2021-01-31, 12:35 AM #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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