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newsnes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11
文章: 9
引用:
作者bigDDD
上次那個幾秒內變換車道被連續開罰沒打方向燈警察也說被檢舉依規定要處罰
請問依規定本來是不會處罰的嗎?
不然警察為何要那樣講?
https://blog.xuite.net/soniccap/twblog/326214301

那最新的好像是法官撤掉了
所以幹這根本就來亂的嘛
當我沒年輕過?
以前年輕騎車被攔下只因為口氣比較不好被連續開十幾張罰單
反正他有什麼就寫什麼
結果拿去監理所繳
裡面職員說你裡面挑一張繳掉就好了
表示他們也知道有些警察做事真的就很誇張

這真的感覺很爛
那按照古希臘的悖論
一分鐘可以切成無限等份
那是否一分鐘開無限張罰單也是很合理的事?
那無限張我只算你30張而已你應該還要覺得我慈悲為懷宅心仁厚
警察昨天跟老婆做愛沒都到要害今天上班心情不好牽怒你要說阿
所以我討厭人治

其實如果程式設計得完美(很難),我認為機器人來執法應該比較有公信力。
舊 2021-01-29, 12:24 PM #5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newsnes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