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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檢舉交通違規 擬修法限16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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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s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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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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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Earstorm-5
華人不適合微罪不舉, 要通抓, 採嚴刑峻法, 但一定要一視同仁, 不然就是整個崩潰人治.
台北市有嚴格抓過,警察站崗到反彈
你不住台北,可能沒注意幾年前有發生過
前面擬提那套抓法,記得也有提過,不過被打槍
目前區間測速這個也被人砲幾年
最近才因為這MIC先下架不擴大實施
台北市抓違停算很嚴,只是有些人在警察走了之後可能又回來
這種大家檢舉,這邊一定不會有什麼網友反對
2021-01-29, 11:37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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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s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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