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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檢舉交通違規 擬修法限16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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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vid army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21
文章: 3
引用:
作者
baladesign
限縮檢舉條款還沒通過前,人不在駕駛座本來就是違停可舉發的條件。
人不在駕駛座 vs 駕駛不在現場,這是兩件事。
假設放寬成駕駛不在現場才能舉發
依照台灣人的尿性,離開車子十公尺看到要被
開單
或有人在檢舉時馬上衝到車子旁邊,駕駛不在現場就不成立了。
警察執法以後會更麻煩,這是可預期的。
開單是警察執行,應該是不會受限制...
2021-01-29, 11:11 AM #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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