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民眾檢舉交通違規 擬修法限16項
瀏覽單個文章
baladesign
Registered User
加入日期: Sep 2020
文章: 0
引用:
作者
Vivid army
只要可以拍到駕駛座沒有人或是駕駛人下車的畫面還是可以檢舉的...
限縮檢舉條款還沒通過前,人不在駕駛座本來就是違停可舉發的條件。
人不在駕駛座 vs 駕駛不在現場,這是兩件事。
假設放寬成駕駛不在現場才能舉發
依照台灣人的尿性,離開車子十公尺看到要被開單或有人在檢舉時馬上衝到車子旁邊,駕駛不在現場就不成立了。
警察執法以後會更麻煩,這是可預期的。
2021-01-29, 10:59 AM #
35
baladesign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baladesign
查詢baladesign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baladesign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