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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derer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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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5
文章: 480
支持正面表列的作法
開放讓民眾檢舉違規是要讓交通更安全
如果不是很關係到安全的違規
不開放民眾檢舉
例如,騎樓停車問題
我覺得養這麼多警察不如多導入科技執法
再許多重要幹道上導入科技執法會更優
有些警察真的很差
例如:在沒有太多人的街道埋伏抓機車紅燈右轉
而且還一次站兩個警察
這種大家覺得差不差勁
養兩隻警察,然後去無聊的地點抓機車紅燈右轉....
不符合稅金養警效益
這種警察應該要記過處分
舊 2021-01-28, 03:02 P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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