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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kura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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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阿爾發象限 星際聯邦
文章: 145
引用:
作者u90219172
假設一個公司 老闆是女A 然後跟男B 兩個人是夫妻 生下三個小孩
男B跟銀行 用公司名義 去跟銀行借錢 300萬 然後連帶保證人是女A 男B是借款人
然後男B死亡了 剩下女A
如果女A還不完300萬 把剩下100萬不動產C房子過戶給子女 自己身上都沒啥錢?(把自己淨身過戶?)
應該生下的三個小孩 還是要還這300萬 ???我記得債權躲不太掉 除非拋棄繼承???
可是如果女A生前把C房子都過戶了給三個小孩 女A帳面上沒錢???那這樣



引用:
作者Earstorm-5
上一個我聽到類似這個例子的: 父親借錢欠銀行不還, 資產早就轉移給其他人(包括小孩).
那個人回不了台灣; 但其他人自由進出台灣.
===
... 其實這個情況的, 不只一個.
===
銀行似乎只能針對主要欠債人進行動作, 但即使明知是有其他人得到好處也無可奈何.


只要債權人能證明債務人脫產或是金流的關係還是可以上法院打訴訟...

當然現在未成年小孩基本上是限定繼承...基本上
舊 2020-12-31, 09:42 A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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