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newsnes
請看:
李男說楊女精神病發作,要去看醫生,也沒直說楊女是瘋子;
網友叫陌生人去看身心科,就是說這個陌生人有精神病,也沒直說陌生人是瘋子。
新聞裡你就認為李男暗指對方是瘋子;
本串裡,你就認為叫陌生人去看身心科(就是說這個陌生人有精神病)的網友沒有暗指對方是瘋子?
這雙重標準,恐怕很難服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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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決條件:您舉滴例
1.雙方已先有互相漫罵滴事實(敵對)
2.俗語上某方面來說「精神病=瘋子」(侮辱用語)
3.結合以上兩點,原告只須認定受到侮辱即可提出告訴
但事實上:以專業而言包含「失眠、焦慮、憂鬱恐慌症、強迫症、自閉症....」等都是「精神疾病」
今天若非敵對狀態:若看到他人寡寡不歡,猜測對方可能需要專業諮詢,建議對方去看「精神科」∼又何來侮辱勒....??
偶再舉個例(非敵對狀態):
某些人可能習慣用「三字經」當開場白、語助詞、感歎句等(例如「館長」)
交談時:若非敵對狀態,他們習慣性出口成髒∼偶也不會覺滴他們有惡意or要羞辱人
ps:
某方面來說,偶以前小時候住南部時,也常有人出口成髒∼反而覺滴特別有親切感勒....

r2~
歹勢:偶以上不是要戰南北啦∼純粹說明:同樣滴話,是否敵對狀態∼感受大異其趣呦....

r2~
另:雖然偶個人,從不曾有說三字經等習慣∼但偶個人也不會在意對方有此習慣啦(就算對方是陌生人)
以上「是否敵對」差異:僅供您參考....
補充:偶純粹只想表達,建議對方「看身心科」∼不必然等於對方就是「俗稱滴瘋子∼精神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