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acetyIII
認真? 這藥大不了不賣中國?
是本來可以高價賣,現在被箝制住了
必要時,哪需要捧銀子,直接就自己的專利授權生產了,有爭議再吵就好
|
歹勢:根據「abcpanadol」網友以下貼文內容
參考:
北美智權報 第106期:智財局長:生技醫藥缺乏專利保護 一顆藥兩百僅剩兩塊
偶覺滴:您似乎把各種「專利類別」都混在一起了....
尤其是「成份、適應症、商標、商業祕密(製程)」等∼不同專利滴適用法律規範....
舉例:偶拿市面上滴「素肚」申請「飛機杯or女性保險套」等「情趣商品」應用專利(適應症專利)
甚至:偶還說明∼使用完後可依「食譜(仿單:著作權專利)」煮來吃∼好玩又好吃、環保又衛生等....

r2~
如此一來:
無論是「製造、販賣」素肚滴人∼未經偶同意,都不能有以上相同滴主張....
然而:如此並無法限制其固有滴「製造、販賣」權益∼甚至可能是偶白花錢當冤大頭幫他們做「廣告」....

r2~
說白話點:
您無法拿「適應症專利」主張同樣擁有「製造(成份、製程)、販賣(經銷權)」等專利....

也就是說:對岸是花錢拿自己百姓當白老鼠做臨床實驗取得「適應症專利」∼就某方面來說:反而是幫藥廠做免費廣告....
就像是說:就算偶取得「素肚:情趣等應用專利」∼但不論是「廠商、廚師(醫師)」都能說他們只是當傳統食物用途....

r2~
至於其「適應症專利」實際效能:就像偶拿素肚申請「情趣等用途專利」∼並無法取得or壟斷「製造、經銷」等固有權益....
r2~
ps:
當然:以上是就偶對該篇文章內容滴理解....
至於:對岸是否會拿「人命關天(緊急避難)」滴理由做仿製??∼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就像是:法律雖明定「傷害、竊盜、侵佔」等違法,但如遇緊急危難時(避難等)∼極可能免除其刑責....
參考:
「隨人顧性命?-緊急避難的特別義務」
ps:
偶之前在看完
「我不是藥神」 後,曾有感而發了
「是善還是惡??特許專利、資本主義....等」 滴討論串....
不知:此次武漢肺炎疫情,是否得以比照「緊急危難」規避「產銷」等專利??這恐怕就有得另外討論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