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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LA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0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704
引用:
作者Jo Jo Chin
你搞錯了,本來就沒有撤照...


台北市政府針對邱小妹人球案做出最後懲處!林致男醫師停業6個月,劉奇樺停業3個月,兩個人還必須要一年之內,補修醫學倫理20小時

詳細報導請見: news.tvbs.com.tw/other/452413?from=Copy_content


反正當初的處分
就算不是撤照
幾年後
當初的處分也取消
還醫師名聲
但是這都不該在事後補救的
表示醫界根本不認為仁愛急診科醫師
當初的處置有任何錯誤
這不是官官相護
甚麼是官官相護

舊 2019-06-10, 12:32 P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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