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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El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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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4
您的住址: 蓋幫~龍發堂~狐塚
文章: 129
引用:
作者銀★(砍掉續練)
廢除死刑沒關係,問題是然後咧?!

台灣無期徒刑根本不是關到死!

偶個人覺滴啦:乾脆刑法中,增添「開除國籍、終身不得入境等」附加處分....
並讓重犯受完一定刑罰後∼直接開除國籍(不得重新入籍)、驅逐出境、且終身不得入境等....
那些愛喊「廢死、人權」滴團體,就發揮責任感∼幫這些被「開除國籍、驅逐出境」滴人出獄前辦好移民吧....
ps:有人就只因:俄國旅遊回來變成「中國人」 台灣人被除戶、註銷護照 ∼那重犯何不「開除國籍」勒....??
參考:
加拿大反恐新招:開除國籍
吉總統簽署新法案 剝奪涉恐人員國籍
澳大利亞將頒布新反恐法 將剝奪澳涉恐者公民權
哈薩克斯坦政府通過法案 將剝奪國籍作為涉恐案件刑事附加刑
__________________

至理名言:『因為自卑∼故而自大』
同理可推:無智→傲慢;無仁→朋黨;無勇→殘暴;無德→虛偽;無恥→炫耀;....
證明:當偶推論出以上這些關聯時,就代表偶是『全無是處∼嘴炮無敵』....
r2
舊 2018-07-04, 11:08 P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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