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沒問題
原來你要這樣的看法。我的看法不一樣。公校的預算是國家給的,某個程度上來說,國家是有權利的。這次的爭議,國家有權利固然是對的,但是台大、遴選會、管爺都沒有違法啊。
私校不是啊,教部本來就不應該決定私校的人事及校長聘任。但是為了辦學的實質監督,當然得核准聘任啊。不然私校推舉了一個黑道大哥做校長,教部也沒有辦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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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如偶之前所言:除非違法(不論公私立皆須守法∼不因校園自治就能規避憲法等基本法)
故:偶就單純只是好奇政府管「私人」居然比「公家」還嚴格∼似乎和民主自由有點矛盾....

ps:
您所說滴「黑道大哥」等當校長(國立也可能會發生∼總不成國立就可允許吧!)
再者:不論啥背景當選校長,也是要守法吧!(不因校園自治等∼就能任意違法犯紀....)
偶也認為黑金涉入校園不妥呀(偶也希望能立法規範:包括排除有貪瀆舞弊等前科參選資格∼不論公私立)
然而:理想歸理想,當真回到現實∼看呆完不乏黑道背景&涉及貪瀆舞弊前科滴政客∼偶也只能無奈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