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ay1156
通常公司人事開出來的條件就是要完人 而且一代比一代離譜
同一個缺 ~兩三年後****條件列舉專長越來越多 ~最後英文要精通~
大概是陣亡的前人 錯誤引導老闆開出越來越離譜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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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意外,十八般武藝都要會,而且不是略知,是要精通
只差沒有幫老闆生小孩而已,其餘都要會。
然後也不願意將薪水開高,目前面試過的就是博弈業,起薪五萬
不過我太膽小,怕上幾個月就被抓去關了。
各公司的工作透明度在台灣幾乎都沒有,尤其是臺灣是中小企業為主
現在都鼓勵認識的能將曾經工作離職過的公司職位留個言,講個工作環境、工作性質
還有薪資,但...天眼通的失敗,看起來這環節就有問題,我問過離職的朋友
你們不會想知道應徵這份工作的相關資訊嗎?他們都說想知道,但想知道又不留
先前工作的資料,想要平白無故知道人家分享的資料,這樣真的很自打嘴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