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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laf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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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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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ater2013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0326/1322220/

遭攔車痛毆還擊竟判防衛過當 法官:閃躲就好
31719出版時間:2018/03/26 15:02

桃園一名謝姓男子去年駕駛簡姓人妻的車載簡女行經台中市區時,被簡夫撞見,簡夫以為兩人關係不單純,憤而攔車、拖出謝男一陣拳打腳踢,謝男莫名被毆,本能還擊並朝簡夫臉部揮拳,致眼瞼頓傷、口腔挫傷,結果反遭簡夫控告傷害罪。台中地院指謝男被攻擊,只要後退閃躲或逃離現場就好,卻揮拳還擊又抓簡夫衣服將他推倒,認定謝男防衛過當判有罪,但考量簡夫傷勢不重且情有可原,因此宣告免刑。

至於簡夫遭謝男、簡女控告傷害、強制、毀損等罪部分,仍由台中地院審理中。

判決指出,去年2月5日下午4時許,謝男(45歲)駕駛簡姓女友人的車子,載簡女外出,行經台中市后里區時,正巧被簡女的黃姓丈夫撞見,由於當時簡女和黃男正在打離婚訴訟,黃男認為謝男...


台中地院指謝男被攻擊,只要後退閃躲或逃離現場就好


有幾個問題

1.謝男又沒有受過專業的閃躲訓練
一般人搞不好在閃躲的時候會自己跌倒
反而受到更大傷害

2.簡男是針對謝男而來 閃躲也不會讓
簡男停止攻擊的行為

3.逃離現場就更好笑 留下簡女面對憤怒的現行犯(?)簡男?
舊 2018-03-27, 07:25 P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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