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yider
契約缺不一定不好,要看工作性質跟薪資水準去比較
可以先去作,騎驢找馬,心會比較定些
這種契約缺,比較麻煩的應該是年資累積跟薪資調整,可以多問問這方面的資訊
現在很多這種缺,尤其是公家機關跟學校單位
法人單位應該作法跟公家機關類似
我自從被資遣後,作了三個工作,有兩個都是這類的工作
非約聘的那個工作,去了才發現離家遠、工作時間要配合的太多,顧不了家的狀況,只好放棄
契約缺
比較煩的是年底都要重新再簽一次
像我現在的工作,離家很近,只要學校的政策不變,基本上,計畫不會斷掉,會持續
(都蓋了一棟專用大樓,也停不了吧)
一開始為求配合家庭時間,薪水方面打了很大的折扣,人力銀行才翻出這個工作(快接近勞基法底限…)
本不期待短期內會調薪,但太低薪人員流動太快,單位成立才二年,人員換了快三分之二
新主管跟主任討論多次
結果到職一年後的現在,薪水直接回到...
|
其實薪水給的算是還行,因為他說年資會幫我認,但是也講明到年底就不會繼續聘用了
這也是我的困擾,我個人工作時就很努力做,先不談做得好不好,但是實在沒心思騎驢找馬
所以年底又要找工作的話,勢必有兩個可能,一當然是順利馬上找到工作
二又是輪迴一次,只是這次工作未滿一年,應該沒有失業給付可以緩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