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XElem
Major Member
 
XElem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4
您的住址: 蓋幫~龍發堂~狐塚
文章: 129
引用:
作者銀★(砍掉續練)
現在修的法只有一個不滿意......所有極端工時 補休 加班費,都必需經過勞資協商 呈報...

問題就出在勞工不同意時,我只要領加班費不補休.能直接翻桌嗎?

爾等刁民:前九個月共體時艱、加好加滿∼後三個月不就可環遊世界了....
ps:138*3=414hr≒52天、再加上例休8*3=24、國定價日15天∼不就可連續休91天了
當然:
後三個月沒上班當然沒任何津貼、年終看心情以9個月上班日計算,爾等還倒賺2小時∼還不謝主隆恩....
ps:
八週變形工時算啥!是沒聽說一年變形工時嗎!?∼有沒有一餐吃三頓頂一天滴八卦??(有啦∼偶退休後....)
__________________

至理名言:『因為自卑∼故而自大』
同理可推:無智→傲慢;無仁→朋黨;無勇→殘暴;無德→虛偽;無恥→炫耀;....
證明:當偶推論出以上這些關聯時,就代表偶是『全無是處∼嘴炮無敵』....
r2
舊 2018-01-13, 06:34 PM #1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XElem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