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absolute
 的確要小心  這東西就像水煮青蛙,不自覺就熊熊沈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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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段期間,親戚都會問我打算找什麼工作,什麼時後要找.....才兩周......
我都笑笑回答這段時間不好找,可能年後吧
剛剛完成第一次失業認定,根據櫃檯人員說,假如要再次認定,要自行找兩個應徵紀錄,而且必須打電話確認,
我問Email.詢問不是算書面,為何不行,他說這是規定
這點很怪,就業輔導處應該是很希望失業者盡快找到工作,如果應徵情況是等候通知,我如果把公司電話給輔導處人員,他們打去問不是讓用人單位覺得不妥?反而扼殺了就職機會?
不過反正要一直努力找工作就是,我也沒細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