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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El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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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4
您的住址: 蓋幫~龍發堂~狐塚
文章: 129
引用:
作者海豹
FIREFALCON大

問題是顧客不會貼一張"我有拒絕跟"任何店家"消費的權利"的標誌進門啊

如果我貼這麼一張宣誓的標誌進門

店家要怎麼想呢...

甚至我覺得一把這標語貼身上,8成看到的人就把我當成澳客了吧?

店家怎麼想偶不知道,或許會認為您是同志(有志一同) r2~但:老兄∼您睡偶隔壁鋪嗎....?? r2~


引用:
作者SMiLEAhPaiN
基本上店家說的我都有做到,
我沒興趣對店家講經營理論也沒興趣在店內聊天。
更沒在店中買十元白飯的經驗

不過我還是不會想進去會貼這種告示的店消費。
禮貌是互相的,那就是放在心中各自尊重,而不是你寫出來要我遵守。

偶對法律也有同感∼難怪**教說「你們都是罪人」.... r2~
話說:有沒有人要一起來廢除所有法規呀?店家偶可以不去,但.... r2~
__________________

至理名言:『因為自卑∼故而自大』
同理可推:無智→傲慢;無仁→朋黨;無勇→殘暴;無德→虛偽;無恥→炫耀;....
證明:當偶推論出以上這些關聯時,就代表偶是『全無是處∼嘴炮無敵』....
r2
舊 2017-12-14, 01:32 PM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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