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gula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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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acetyIII
簽的是離職日的協議,因為其實現在沒適用期這件事了
我又不遲到也沒早退,還主動加班,所以沒有任何證據
只能要我畫押11條5讓公司以後免責,避免我日後去吵
至於業界名聲,唉 名聲再差,有時候公司上下游關係,大家都會照面,這點我也是很怕,但是不簽走司法?一樣搞得很難聽,最後就是只能上凱道了
現在正在打交接清單
話說三部曲的第二部,讓我做一堆工作,我又硬是完成了一個上一任留下的中案,上周五才完案,一完成馬上就接到人事的畫押了
要當主管真的是要厚黑學,怎麼做他都穩賺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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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您的能力,也不一定要留在這個行業,其它產業的資訊主管職缺也可以參考看看
也許收入會少點,但工作時間也會較正常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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