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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正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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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正經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3
文章: 9
引用:
作者虎斑貓
反正資方已經撕破臉打算資遣了,如果資方不依要求更改原因呢?只要資方能拿出足夠證據證明他已經依法在期間內預告,應該還是可以走完資遣程序吧。

勞基法去研究一下吧

勞工局
不是叫雇主局

你勞工都不去勞工局申訴
我們談是無意義的
舊 2017-11-20, 09:16 PM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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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正經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