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被資遣了....
瀏覽單個文章
csshihv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361
引用:
作者
虎斑貓
(43...)
五、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
可以用最後這項吧?
這條還常被雇主用來做最後的殺手鐧
以前就常在和HR開玩笑說,這哪是勞基法
分明就是資保法
TO樓主
放下心去吧,畢竟看你的情況,你就是那個背黑鍋的人
別想太多,去找份新的工作,同時注意這公司有沒有給你相關文件
2017-11-20, 08:46 PM #
25
csshihv2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csshihv2
查詢csshihv2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csshihv2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