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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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我, 會讓.
不是什麼高尚理由, 純粹是不想浪費時間, 拿來喝紅茶上PCDVD聽貝多芬多好.
在這裡我不是要說什麼好人不作為的看法, 那個已經離我很遠了.
問題是爛人很做作(這點在台灣我深深有體會), 然後原本沒錯的人就被陷害了.
次數不用多, 2次老人家裝死就讓我對整個環境死心了.
也有卯起來的時候, 有次大學生從我車屁股撞上來, 我依照慣例請警察來現場跑程序.
對方或許有上網作功課, 哭窮/躲人/突然喊和解要我本人到/威脅要告(他受傷), 花樣很多.
直接請專業的去處理, 最後判要互賠反而要倒貼我NT5000多, 哭得跟什麼一樣.
小屁孩還要鬧, 對方家長比較識相, 主動出來道個歉結束.
=> 老人家我二話不說遠離, 大學生我就變成看情況了.
做事情都是要看有沒有價值意義, 以樓主的例子來說, 我會讓.
一個女人, 開著頭又大, 從狹小車道區出來, 衣著OL, 又是年輕小孩.
當然人不可貌相, 但這種你就當作讓一隻貓先過去就好.
跟一隻貓起了事端, 不值得.
但如果那隻貓咬死了要跟你一決勝負無法避免, 就要獅子搏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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