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事都好說~
小弟前陣子被一個不看路口反光鏡也不減速,到路口才發現我的車子
她急煞自摔後滑行五公尺後來撞我的前輪 (機車對機車)
結果還要我賠她修機車的一半金額,我不願意她就告上法院了(過失傷害)
她自摔後滑行來撞我要我賠?說啥她有問警方初判是責任一人一半就要我付一半的錢
我因為早就看到路口反光的車燈,煞車時間距離都算好了 ~ 也問過警方路權(她要讓我才對)
然後我就讓她去告了...她連去調解都省了,直接告上法院,真的夠浪費我時間的
去了一趟法院開庭,她連自摔後有沒有撞到我的車都不清楚....
法官試著要我們和解,要她把理賠金額降一下,也要我試著和解理賠
反正後來雙方沒有和解意願,送去了監理站車禍事故監定 ~
又把法庭上說的話說了一遍,再看了一次路口監視器畫面 ~
過了幾天後...判定我方無肇事責任,對方有肇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