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anc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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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台灣法律的制定方向來看,反正空拍機的法規基本就是建立在禁止以及罰款上,幾乎是有公告才開放了,不管通不通過也大概就是現在這樣了,法條出來就也沒甚麼好爭執的~一定有人說不夠嚴,也會有人說太嚴,哈哈~
從UBER、OBIKE、AIRBNB等...事件都可以看出法令對於新事物或新型態的觀感,所以空拍機即使不出任何意外,依然是會跟樓主說的顧人怨一樣。
法令方向只有管理跟安全,目前隱私則是其他法條可以引用與處理,但其他國的確有將空拍機視為侵犯隱私的可能工具之一而禁止使用,但不是台灣,也非這次民航法的修訂目標。
至於為什麼台灣沒有這層顧慮,也許是因為還沒有因為空拍機而引發的隱私問題吧,也許以後有人提告或是上新聞以後會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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