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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50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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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5
您的住址: 台北天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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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arstorm-5
我其實不太介意, 只要平衡就好, 沒有法律足夠限制, 那就不要有法律足夠保障.

譬如日月潭的例子, 既然容許犯人逃跑, 那反過來可否容許路人破壞作案工具?

白話文: 打下來如何?


這就是一碼歸一碼問題了...
打下來當然可以,看是用彈弓還是干擾器都行,反正也不一定抓的到誰。
但萬一抓到就是賠償壞掉的空拍機,那空拍機被打下來的時候還傷到了人呢??

為了打下別人的空拍機 背上機主的民事求償,傷人的過失傷害+民事賠償!?
這要好好算算划不划得來了~
舊 2017-07-15, 10:19 PM #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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