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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zyn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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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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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沒有權力禁止……是這個論點吧。

不要扯太遠,就這個例子而言,有"禁止"嗎?沒有吧,只有"勸阻"而已。

很多人舉例的海邊溪邊嬉遊,有"禁止"嗎?印象中也沒有吧。記得有人在場時通常也都是"勸阻"。無人值守處有立個牌寫"禁止",有用嗎?

然後有人無視立牌死掉,要求國賠卻成立了,你不覺得這中間的道理有點怪怪的嗎。

國賠成立是否暗示著應以公權力"強力"禁止呢?

理論上民主國家不應當採取這種手段,然而法院的判決卻背道而馳,搞的我好亂啊……

你不要告訴我所有"有發生意外之虞"的場所都必須有人值守(光有人值守可能還不夠,或許還要有警力常駐),這樣搞就業市場可能會很高興,然而政府支出會很恐怖,為此增稅會有人同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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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舊 2017-06-07, 03:57 PM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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