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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e.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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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2
文章: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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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sshih
許多服務業
都要冶裝費新人自己出
這樣也好
不然需多餐飲業,房仲業,一個新人薪水也沒多少,還要付錢給總公司,做統一的服裝


怎不換個方向想,

公司要求員工付錢冶裝實在不合理,

制服應該是公司付錢才對,

公司要求穿制服, 是因為認為在某方面對公司有利益,

然而若是員工付錢, 不就變成, 員工付錢讓公司得利 ?



模特兒自已掏腰包買衣服打理門面, 說是為了在工作有好的表現, 若可以領新資又可以以治裝費列舉扣除額,

嗯~ 那麼, 一般領新資勞工三餐飲食, 或是營養補充品, 應該也可以列舉扣除額才對,

因為, 吃飽有體力, 才有好的工作有表現.


若修法後, 會不會變成公司更有理由壓榨員工呢 ?

員工以後可能要自備電腦、辦公文具等, 反正你可以列舉扣除額.
舊 2017-02-10, 12:38 PM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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