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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fou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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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12
文章: 4
這個解釋是合理的,不要只是看少部分的人因此不當獲益就否定他。
台灣人最妙的就是看到別人違法,不去譴責當事人而是譴責政府的制度,然後讓自己及其他所有守規距的人一起遭殃,這種毫無助益的自殺式反應真的讓人難以理解。
台灣的受薪階級一直是最大的稅負負擔者,有很大一部分就是稅制不合理,現在大法官已經"明示"部分不公平的項目。過去法院都會偏坦政府機關,現在只是叫政府少剝人民一點皮,算是有在進步了。
好好想一想,為了到公司上班你所額外支出的費用,那些扣抵額真的足夠嗎?公司財團的費用幾乎都能抵,但小老百姓卻不行,這合理嗎?同樣狀況還有個人進修扣抵、父母子女扶養等等。扣除正常人所需的開銷,每年你能存下的錢和你繳的稅成正比嗎?
啥?你說這樣有人會做假?這是國稅局與政府要去抓人與嚴懲,而不是以這個做藉口來欺負誠實納稅人。
 
舊 2017-02-10, 08:52 AM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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