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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釋憲:治裝費可列舉個人薪資所得扣除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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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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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yotr
其實政府就是要設立一個門檻讓可以用費用抵稅的人減少,省的他們查驗麻煩成本太高,一般說來薪水階級賺錢少,可以扣抵的費用也少,所以統一用薪資所得扣除額
所以現在是高薪資所得的人不爽,希望提高級距就是了
話說收入30萬就花30萬治裝也太誇張,都不用吃飯租房嗎
不是這行業的我不清楚,但每個人本身的工作基本支出,不能夠說不能報稅,這點是很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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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war is crates by fear and gap.
2017-02-09, 07:58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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