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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釋憲:治裝費可列舉個人薪資所得扣除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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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z6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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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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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或許出發點是好的,
但實在不食人間煙火.
過去經營者亂列經營支出已為普遍性常態,
例如家人上館子吃飯拿發票報公司支出,
這些漏洞還沒找到方法堵塞前就貿然修法,
未來就是越奉公守法的老實人越倒霉,
越投機取巧視法律規範如無物的人越賺.
2017-02-09, 10:20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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