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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釋憲:治裝費可列舉個人薪資所得扣除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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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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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9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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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巴豆妖
都可以扣其實也沒什麼不好
像我背老家父母住的房貸, 又要繳現在工作地點的房租, 但只能扣繳其中一項, 我就覺的不合理.
應該也有不少人像我一樣的吧
那您可能也要去申請釋憲唷
因為這次只有針對實額"成本",雖然都是列舉項目,但您知道的唄,官猿都是打一下走一步的
========
另,不知是不是我找錯了
釋字第745號
好像和林若亞沒什麼關係,反而是大學任教的所得爭議
2017-02-09, 08:48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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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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