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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數到三都懶了,直接撞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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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mpt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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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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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erson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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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有殺人未遂的成份,判起來很重,因為已經有造成傷害事實!!
開車的人應該會加上前科(如果從未犯罪的話),很不值得!!
這下子罰金加賠償應該會付出不少代價!!
這條路,警察應該加設固定式照相機,因為不少重機及飆車族常在這條路上飆車!!
這邊看起來應該就水快底端
應該沒啥飆車族
不過看不太懂前面雙方幹嘛這樣
2016-09-23, 09:44 AM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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