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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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聳鐵人
看看澳門是怎樣對付
澳門立法議員區錦新在facebook上載Uber早前給他的信件,Uber在信中批評澳門政府短短10個月內,已罰超過300名澳門Uber司機逾千萬元, 當地警方不但屢次到訪司機住處滋擾,更毫無法律依據拘留乘客,公司無力繼續在澳門營運,打算服務至下月9日為止,無奈撤出澳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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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用非法手段阻止非法?
所以意思是:
只准州官放火, 不許百姓點燈?
妨害人身自由, 沒有搜票入侵民宅 怎麼看也比沒繳稅 非法營業的罪還大很多啊
你有看過把攤販的食客抓起來居留, 警方三不五時到攤販的家裡滋擾?
攤販也沒繳稅啊
台灣的夜市卻是全世界有名的
趕快去剿攤販, 證明給大家看不是選票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