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暴君T-103
2年多前,一個收費員燒炭自殺身亡時,大家都還在罵說政府都不管百姓死活,放任遠通欺壓勞工
2年後的現在,當政府答應收費員的訴求時,就變成是政府無條件買單,然後收費員是貪心不足
我不敢說收費員的每一項要求訴求都是正當且合理的
但我很好奇究竟是發生什麼事情?
讓現在對收費員的風向,與燒炭自殺那時相比較,產生了180度的大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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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報導】國道計程收費預計年底前上路,屆時全台964名國道收費員將全數失業,為爭取權益,日前有收費員發起自救會,目前已有700多人參與,收費員自救會昨痛批,
高公局和遠通電收說要協助收費員轉職根本是一場騙局,之前離職的244人,僅30人成功轉職;因擔心年底失業,日前更有一名任職竹田收費站的鄭姓收費員為此自殺身亡。
......
高公局:再溝通
遠通電收強調,轉職門檻和面試與一般職場找工作一樣,並無特別刁難。
高公局說遠通一定會協助收費員找工作或領離職金,下周會加強與收費員溝通。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30831/35260688/
高公局只是強調遠通一定會協助收費員找工作或領離職金,卻沒有表示會針對自救會所聲明的轉職困難的狀況,聯絡權責單位介入調查遠通是否違法刁難,遠通裝無辜,高公局裝白癡,倒楣的國道收費員,馬政府不被幹譙成護航財團欺壓勞工才怪。
這筆帳本來就是噓噓東必須負起全責,這篇護航文反而間接暴露噓噓東的真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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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知道收費員的薪水平均三萬五千元,遠通電收承諾協助轉職後補償薪資差額五年(也就是如果月薪兩萬二,遠通一個月就補一萬三),他們卻要求「多元轉置」,公司由他們自己找,也就是說,如果他在巷口小七兼職,一個月八千元,遠通就得補他一個月兩萬七?
您可知道遠通電收分兩階段,第一階段提供一千多個職缺供收費員挑選,遠通協助媒合;到了第二階段,遠通甚至提供給每一位還沒有在工作的收費員,一人一個離家三十公里內,配合對方當初填寫的志願類別的職缺,不用面試,不用競爭,就可以直接報到的工作?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50317/479946.htm
既然噓噓東已經仁盡義至做到該做的事,那麼,為甚麼噓噓東還會願意認賠分攤?噓噓東只要公佈這些資料,證明遠通無罪,是國道收費員自己的問題,他一毛錢也不必出了,有哪個商人願意吃悶虧當冤大頭?
柯p至少還向遠雄開戰,放狠話要和遠雄解約,新政府卻連點名批判遠通必須負起全責的強硬態度都沒做過,只是認賠了事輕輕帶過,老百姓要怎麼接受新政府不戰而降的軟弱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