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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撼彈!北市49位議員連署 i-Voting決定公宅興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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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神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5
文章: 48
引用:
作者
acetyII
重點就是這些既然政府已經接管,就是房東,也認定是公共住宅,就應該視為社會福利運作下去,而且房東也可以規定住戶必須遵守一些社區規範,但是連租金都要比照附近住戶?這是哪門子社會福利?哪一種房東?
有點看不大懂
我倒是覺得可以強制要住公宅的人搭大眾運輸
(寫進契約裡)
租金的話,不是政府要收8成賺錢,是收太低會有房東受不了
你#61講的不是沒有道理
不過礙到房東利益的時候,尤其房東還跟議員搭上的時候
市長不是皇帝,也沒辦法想幹嘛就幹嘛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ebZAS5GSqZo
你看這哭得多可憐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taxqtD_tSi8
這講的多理直氣壯
(年輕人就是不努力啦...阿這是怎麼有錢的...
)
跟國道收費員有得比
(要求福利比照公務員)
2016-05-20, 09:14 PM #
62
邪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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