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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isn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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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1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27
引用:
作者sd964p
個人滿少貼新聞的,但這件事情一定要貼上來

中華電信用戶看過來 你們恐都被A近萬元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0160505/853499/


「應回饋每戶9千8」 中華電信遭點名未提列公積金
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43824


中華電信已民營 暴利應回饋
http://news.ltn.com.tw/news/business/paper/986214


民營公用事業監督條例

第十二條
民營公用事業,其全年純益超過實收資本總額百分之二十五時,其超過
額之半數,應用以擴充或改良設備、其餘半數,應作為用戶公積金,以
備減少收費之用。
前項所稱純益,係指全年營業總收入,除去一切經常維持費用、捐稅、
折舊、借款利息之盈餘而言,所有股息,乃各種公積金,皆不應除去。

==============
條文是說資本額25%,
然後你用每股10元來算中華的資本額, 有沒有搞錯????

再者

第二條
左列各款之公用事業,除由中央或地方公營者外,得許民營:
一、電燈、電力、及其他電氣事業。
二、電車。
三、市內電話。
四、自來水。
五、煤氣。
六、公共汽車及長途汽車。
七、船舶運輸。
八、航空運輸。
九、其他依法得由民營之公用事業。

要算, 也只能算市話部分的啊, 不然遠傳,台哥大也要算進來啊!

舊 2016-05-05, 12:52 P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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