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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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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18
引用:
作者d61s
因為法官認定「市府還是得負4成肇事責任」,所以賠?
....意思是如果水溝蓋有舖好,就算單車誤闖也不至於摔倒?

所以現在認定也太寬鬆,法官不把國家的錢當做,幾乎是申請都過

看新聞是條很狹窄的人行道,只能容一個人的寬度

如果人在走一定會看到凹陷能輕鬆避開,不會因重心不穩滑倒到機車道

哪條人行道,單車騎上去根本就是玩雜耍,騎到凹陷地方應該煞停下來用牽的
猜想騎士誤判能避過,結果摔倒到機車道被撞

感覺上是,有人爬上電線杆不小心觸到電線被電死,然後申請國賠
舊 2015-10-24, 11:01 A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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