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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lfonxma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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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酢醬麵
法務部解釋,其為行政機關,非調查機關.

要提告該去法院,這是常識,相信柯及廉委們不可能不知道,
卻明知故犯.

況且,法務部是請柯及廉委到法院提告,並沒不讓告.

但柯及廉委卻自行中止提告,最近的新聞裡廉委也自承先前
美河案已處於停擺狀態.

.

沒有不讓告呀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ingnews/1330413
只是告了就會有動作嗎

http://www.nextmag.com.tw/magazine/...0140609/4188636
這個案子之前也交給法務部的下級單位過

兩個下級單位都沒動作,對於新事證也不理不睬

真正有職權的機關跟上級機關都不理不睬,廉政會除了停擺該案外還能做啥
舊 2015-10-03, 09:22 PM #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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