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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從來處來
文章: 2,765
引用:
作者PioneerELITE
我看過很多討論串 其中一條 我認為最有力的說法 大意是說:
做個民調 鄉民們最不信任的職業 政府官員 法官 名列前茅
確又一面倒的把死刑此等 生殺大權 交給上述兩者
難道這中間沒有矛盾嗎?

說穿了就是 極權 VS 人權 之爭而已
在這兩大招牌下 各方勢力全捲在一塊做成大鍋炒

因為法官不良,就不應該執行死刑,就跟因為出門可能會被車撞,所以要廢除汽車一樣好笑。

法官不良,要改進的是法官的制度。照你這個邏輯,刑法應該整個廢除才對,反正人民不信任法官嘛,是吧?
舊 2015-08-21, 02:40 A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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