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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h0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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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縣中和市
文章: 741
引用:
作者VMA
說真的我覺得國賠是正常的

今天不管是救難人員還是消防員,都應有具備專業能力與把專業能力應用在工作上

呵......別這麼說
您質疑消防員專業能力不足夠
大概等會又要有個無術又不學的來問你阿你是又比消防員懂多少??
自己也不懂少來事後講風涼話
(照這講世越號船難家屬還得要自己有本事潛下去才有資格罵人家不救喔? 還真是不學無術的神邏輯 )
舊 2015-06-28, 09:44 AM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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