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emh01304
來
這裡有篇來打臉的
判決書:
依證人曾文石證述:切割前我有告知裡面有油,但沒說什麼油; 我在清洗時我有加一桶柴油,有告知吉祥公司和林志明, 但很混亂沒有告知消防隊員
切割時我有阻止, 因為電鋸鋸鐵會產生火花,裡面還有油,一定會燃燒,所以我有阻止 我只有說裡面有油,不要切割會著火,但沒有告知什麼油, 消防隊員也知道,不然不會拿水柱在旁邊等(見他字偵查卷第31頁)
於原法院證述:我有制止,叫消防人員不要切割,因為裡面是油, 消防人員叫我們走開由他們處理;
然後,判決書也說
消防隊自己進去時也沒用氧氣面罩
進槽體,不帶防護具,這種不叫勇氣,叫無知。 希望我們能多給救助人員一些正確的知識,讓他們不再需要用勇氣作事
另外,消防署自己也弄他們
(4)再按災害現場救援其困難度隨受困者的狀況而異, 應以現場立即看得見,容易救出者為先;需長時間作業者應給予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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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專挑自己有利的文字來說,反正各說各話沒交集



你就自己慢慢爽吧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0054.A.35A.html
引用:
作者PPT節錄
當天就是因為現場負責人說裡面是空桶,而且原本是裝「重油」
沒有其他物質,就是「重油」
李小隊長就是有去新加坡受訓,學過油槽破壞,
知道重油的燃點,用砂輪切割器是不會造成燃燒才下令破壞!
你以為消防隊員都是白癡不知道有油氣不能燒嗎?
油槽裡還有兩位我們分隊的同仁在裡面,沒有明確的知識
你以為有任何一個帶隊官敢用切的嗎?
燒了之後負責人才說裡面好像是用柴油清洗,
在那之前都說裡面只有重油!
患者在裡面都昏迷了,你以為給他一個氧氣面罩就有用嗎?
李小隊長就是因為他自己也是高級救護技術員,所以更知道不能拖,
今天再拖久一點,說不定患者不死腦缺氧活著也變植物人。
你以為昏迷後不會死?
你怎麼知道他腦部缺氧後呼吸中樞缺氧會不會呼吸抑制?
工廠對員工該給予的防護都沒做,出事情當下資訊也給的不正確
事後又扯謊,這樣的工廠才是出問題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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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前有跟工廠負責人說有柴油,但是工廠負責人只跟消防隊說有重油
事後又說那時有說過有柴油(只是沒跟消防隊說過有柴油而已)
那那個肇事公司呢?聽說十幾萬跟員工家屬和解了,所以只損失十幾萬,還真輕鬆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