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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深澳坑路 2歲童過馬路被撞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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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bert@46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419
引用:
作者
SpiceAndWolf
很認真說一下
它們沒有走斑馬線
依據法規
最寬的範圍也就是超越停止線後到路緣為止
才算是斑馬線
很多人都習慣能穿越就穿越了
其實這是錯誤的
所以本案例不受帝王條款保護
比較要討論的是超速 以及轉轉超遮蔽視線
以及放任小孩子自己過馬路
你再仔細看一下,撞擊之前,小朋友已經在斑馬線上面了
當然,一開始過馬路是沒有
2015-06-01, 11:28 AM #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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