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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深澳坑路 2歲童過馬路被撞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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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raphicsid1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13
文章: 45
引用:
作者
sutl
我以前就說過,台灣的閃黃燈規則超級危險,因為通過閃黃燈路口的車速還是接近速限,對任何突發狀況都無法預防。
在台灣應該用全面閃紅燈,強制停車再開,並用照相機或錄影機開罰單才有用。
台灣連Stop 都無視了
2015-06-01, 11:18 AM #
66
seraphicsi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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