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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深澳坑路 2歲童過馬路被撞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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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kjf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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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207
引用:
作者
SpiceAndWolf
很認真說一下
它們沒有走斑馬線
依據法規
最寬的範圍也就是超越停止線後到路緣為止
才算是斑馬線
很多人都習慣能穿越就穿越了
其實這是錯誤的
所以本案例不受帝王條款保護
比較要討論的是超速 以及轉轉超遮蔽視線
以及放任小孩子自己過馬路
照前面站友說的
好像接近斑馬線不管線上有沒有站人都要減速
而最後小男孩被撞的時候
他好像也已經站在斑馬線上了?(是嗎?)
不知法官心證如何
2015-06-01, 10:46 AM #
63
dkjf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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