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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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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Andrew Blake 的攝影棚
文章: 9,201
引用:
作者PCDVD-2014
看新聞畫面,若車晚個一秒過去,就不只小男孩被撞到了

覺得新聞重點完全都搞錯了,他們一行人規規矩矩的在斑馬線上走哪裡錯了?又沒闖紅燈

小朋友只是脫離掌握走比較前面而已,也一樣在斑馬線上走,家人哪來的疏失?

完全主因是倒楣遇到超速瞎眼的汽車駕駛不注意行人造成這次遺憾

除非台灣汽車駕駛有跟國外一樣,看到斑馬線有行人通過會停下來禮讓行人,而不是那邊慢慢

移動壓迫行人,或前後超越行人,我才會覺得發生這種事是行人的疏失



應該適用兒少法吧!!

大人疏忽過馬路沒牽好幼童手,

導致意外身亡,

看護的大人無法完全排除責任!!
舊 2015-06-01, 09:13 AM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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