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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深澳坑路 2歲童過馬路被撞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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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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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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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cm577
文要看清楚,看文要有耐性 那條的重點在於 遇行人穿越道,車輛必需減速 最最最重要的點是在,後段寫的.....斑馬線上有人時,車輛必需等行人走完才可動作
耐性?
你似乎誤解我的意思
我在問這個案例的實務問題
如果,交通責任歸屬,判定車輛真有被待左轉車擋了視線看不到有行人在過馬路,行人絕對路權存不存在?
假設這種號誌閃燈的路段,完全沒有半個行人,是否仍要減速經過?
2015-06-01, 02:54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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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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